2013(一)背景资料
某工程基础底板施工,合同约定工期50 天,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提供的电子版图纸编制了施工进度(如图1 ) , 底板施工暂未考虑流水施工。

在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,发生了如下事件:
事件一:公司在审批该施工进度计划(横道图)时提出,计划未考虑工序B 与C ,工序D与F之间的技术间歇(养护)时间,要求项目经理部修改。两处工序技术间歇(养护)均为2 天,项目经理部按要求调整了进度计划,经监理批准后实施.
事件二:施工单位采购的防水材料进场抽样复试不合格,致使工序C 比调整后的计划开始时间延后3 天。因业主未按时提供正式图纸,致使工序E在6月11日才开始.
事件三:基于安全考虑,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底板施工,为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劳动力计划,增加劳动力等措施,在15天内完成了2700 吨钢筋制作(工效为4.5 吨/人.工作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