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资料
承包人承担某堤防工程,工程项目的内容为堤段I (土石结构)和堤段II(混凝土结构),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:签约合同价为600万元,合同约定:(1)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的10%,当工程进度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%时从当月开始,在3个月内平均扣回;(2)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,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按5%扣留。
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。

由于发包人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,导致堤段I填筑推迟5天完成,增加费用5万元。
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向发包人提交了延长工期5天,补偿费用5万元的索赔申请报告。
1-4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金额如下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