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,土石方工程量合同估算为7500m3,单价为150元/m3,合同工期为6个月,工程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进度款和结算,合同有关付款条款包括:
(1)开工前付合同总价15%的工程预付款。
(2)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,从施工第1个月起,在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,按5%的比例扣留保留金。
(3)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估算工程量10%时,单价不调整;超过10%时,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.调价系数为0.9。
(4)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30%以上的下一个月起,至合同工期的第5个月(包括第5个月)平均扣除:
工程施工过程中。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如表7.5所示。
表7.5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
月份 | 7
| 8
| 9
| 10
| 11
| 12
|
完成工程量(m3)
| 1000
| 1500
| 1500
| 1950
| 2000
| 1000
|
累计完成工程量(m3)
| 1000
| 2500
| 4000
| 5950
| 7950
| 8950
|